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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发展 做好疫情期间省级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浙财资产〔2022〕43号)及《浙江省国资委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房屋租金减免工作的补充通知》(浙国资产权〔2022〕19号)文件要求,经中心班子讨论,决定依照以上要求执行相关租金减免事宜。
截止2022年6月2日,中心应减租2.7225万元,涉及承租户1户(小微企业);已减租金2.7225万元,占应减租金的100%,已减租1户,占应减租户的100%。
注:截至目前,我中心仅“浙康时光生活馆”承租方杭州卡布奇诺咖啡贸易商行1户承租国有房屋。其他无对外承租国有房屋。
温馨提示:
后续如有其他符合减租政策的承租户,请您对照文件政策提交书面减租申请,并与我中心减租工作联系人:后勤保障部李主任或财务部周主任联系代为申报事宜。联系电话:88050200(后勤保障部)/88396151(财务部)。
办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注:本专栏如有须信息变更,将每日更新,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指导。因目前须减租事项均已办理完毕,有其他新申报前暂不作更新。
以上内容更新时间:2022年6月2日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