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7/9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近,19楼论坛和《东方早报》相继曝出了在杭6家医院多名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和磐安县人民医院多名医务人员收受回扣事件。事件发生后,厅

这两起事件的发生,说明了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医院管理,认真落实反腐纠风工作责任制

抓好反腐纠风工作关系到医院的发展,关系到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与提高医院医疗质量水平相辅相成,绝不是可有可无、可紧可松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的关键时期,更是有效推进医改、实现医改目标的重要保障。医院领导班子一定要提高对反腐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反腐纠风工作渗透到医院业务工作之中,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反腐纠风工作机制,将反腐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医院主要领导要积极支持医院纪检监察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原则上二甲以上医院都要设置监察室,配备人员并加强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大自身查办案件能力。

二、健全治理医药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

各单位要按照2006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要求,健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完善制度建设,做到机构不撤、人员不散、工作不断,保证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正常运行。

三、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开展教育,提高廉洁从医教育效果

当前一些医务人员对医药回扣的性质还存在严重的认识误区,在“合法与非法、罪与非罪”的认识上模糊不清。有的人员心存侥幸,认为收受回扣是在秘密状态下进行,不易被发现。还有的人把自己收受回扣归结于社会、归结于体制、归结于同事,而不从思想根源上去解剖自身的贪欲。

各地要针对当前医务人员对医药回扣工作还存在的这些错误认识,近期专门组织医务人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着重学习2008年“两高”颁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使所有的干部职工、医务人员深刻认识到收受回扣就是违法犯罪,触及法律底线就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纪意识。要开展警示教育,分批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观看《警钟长鸣----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警示教育片》,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要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廉洁从业的意识。要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时时监督提醒,做到防微杜渐。

四、实施廉洁从医承诺制度,促进廉洁医院建设

医疗单位、各科室、每位医务人员都要作出廉洁从医承诺,承诺书要“上桌、上墙、上网”公示。其中医院的廉洁从医承诺要在门诊、住院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科室、医务人员承诺要在所在科室醒目位置公示,接受群众和患者的监督。

五、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大反腐纠风工作力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的思想,加大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监管,一旦发现有轻微医药商业贿赂行为,要按规定进行违纪违规处分与处罚,不包庇、不姑息,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按照省政府领导提出的要求,针对当前医疗卫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把查办案件作为各单位纪检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对今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一次梳理,对可查性强的案件和上级有关部门转来的要求报调查结果的举报件,进行认真调查,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护短,严厉打击收受医药回扣的违法行为。

各单位要制定周密计划,组织开展治理医药回扣自查自纠工作,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要主动上交回扣,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自查自纠、拒不清退者,在查实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并追究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提高制度执行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关键在落实,在监督检查。各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各医疗单位,要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当前,要加强下列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一是要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即“凡是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这是贯彻实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根本要求。

二是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尤其是要重视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各种形式名目贿赂行为的监管;要加强对耗材采购工作的管理,健全采购制度,建立相互制约的机制,不能个人说了算。

三是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加密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非为工作目的、未经审批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四是要完善案件查办情况的报告制度。要按照《浙江省卫生系统廉情信息收集运用工作办法》,加强全省卫生系统廉情信息收集、运用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重要案件线索、案件发生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各市卫生局要将辖区内各单位开展学习教育、梳理案件线索、查办案件等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情况于20101231日前报厅治贿办;省级医疗单位要将上述工作开展情况于20101231日前直接报厅治贿办。我厅将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党组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的要求,第一时间专题研究,提出了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的要求,同时及时组织督查和布置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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